新華社石家莊5月3日電(記者李繼偉)記者從河北省人民檢察院獲悉,河北省保定市政協原副主席岳文民(副廳級)涉嫌受賄罪、貪污罪一案,日前,經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唐山市人民檢察院向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唐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岳文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