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治理好擇校亂收費”,這個說法雖則溫暖,卻未必打動人心??磻T了過往的“治而不理”,加上這筆龐大費用的“無限魅力”,公眾多少會對這個時間表的決心與執行力有猶疑。何況,真要滅了擇校費這只妖怪,光靠“禁令”這只孫猴子還不夠———最關鍵的,還得厘清人家背后的利益關聯,找到“觀音”或者“佛祖”,拿出紓解頑疾的“金箍棒”。什么時候“名?!?、“名班”于社會輿論中銷聲匿跡了,擇校費的糾結才有可能終結。 …[詳細] |
取消擇校費有兩個繞不開去的基本前提:其一是政府的教育投入不斷加大能滿足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其二是教育資源的投放能夠做到公平均衡,縮小名校與普通學校之間的教育資源差距。離開了這兩個前提,簡單地取消擇校費,不過是掩耳盜鈴而已。事實上,全國有很多地方也曾經出臺過取消擇校費的規定,但實施效果卻并不理想,原因就在于此。 …[詳細] |
關鍵的問題并非清理不清理擇校費,也不在于要用幾年的時間清理擇校費,而在于教育部能否真正地把這件事情做到底。其實,不管是補課也好,平衡教育資源也好,還是擇校費也好,這些教育方面的不公平現象,教育主管部門這些年一直在想辦法處理。問題是,雖然每次的力度都很大,想的辦法也很多,最后只能是不了了之,這些不合理現象成為了“吹又生”的野草。 …[詳細] |
“重點”、“示范”等學校得到特殊照顧,教育資源不均衡,教育公平被架空,與效率優先的觀念有著密切關系。從孔子的“有教無類”,到蘇格拉底、亞里士多德等倡導的“和諧教育”,教育公平自古以來就是人類追求的普遍價值。我國教育改革的實踐也表明,效率固然重要,但是,義務教育作為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務,第一追求應當是公平而非效率。就是說,公平優先應當成為義務教育的基本理念,這也是破解擇校頑癥的金鑰匙。只有樹立公平優先的教育理念,才會千方百計減少“校際差異”,加快消弭“重點”與“普通”之別,使孩子無論進哪個學校,都能受到基本一樣的教育。 …[詳細] |
對于禁止學校違規收取擇校費而言,最為根本的是要實現優質教學資源的均衡配置。各地應按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學校分布等情況,科學合理劃定學校服務范圍,公平分配優質教育資源;各地還應加大改造力度,縮小薄弱學校與優質學校的差距。而其中尤其重要的是要通過建立區域內教師交流制度,均衡各校優質教師資源配置,實現優質教學資源的共享。當優質教學資源均衡配置得以實現,各校之間的教學質量差距得以縮小,各校學生都能享受到大致均等的教學條件,也就沒有學生及其家長會去擇校,違規收取擇校費現象自然也就能得到根治。 …[詳細] |
遏制擇校風,根本不在“擇”而在“?!?,擇?,F象的源頭不在家長、受教育者,而在學校和教育管理者本身。安徽銅陵市無擇?,F象真正實現了義務教育過程中“為了一切孩子,為了孩子一切,一切為了孩子”的理念,實現了教育公平,拓展了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內涵,促進了和諧社會的建設。真心期待各級政府在推進教育公平時,拿出決心和實際舉措來。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經過3到5年的努力,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不再成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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