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市場改革,證監會日前公布實施修訂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重組辦法》)。業內機構普遍認為,此舉有望進一步提升并購重組市場的活躍度。
本次《重組辦法》的修改主要包括:一是建立重組股份對價分期支付機制。將申請一次注冊、分期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注冊決定有效期延長至48個月。二是提高對財務狀況變化、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監管的包容度。三是新設重組簡易審核程序。明確適用簡易審核程序的重組交易無需證券交易所并購重組委審議,中國證監會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予以注冊或者不予注冊的決定。四是明確上市公司之間吸收合并的鎖定期要求。五是鼓勵私募基金參與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對私募基金投資期限與重組取得股份的鎖定期實施“反向掛鉤”,私募基金投資期限滿48個月的,鎖定期限相應縮短。
深滬北交易所也同步修訂發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核規則》及配套業務指南。深交所介紹,對于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之間的吸收合并,以及運作規范、市值超過100億元且信息披露質量評價連續兩年為A的優質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且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的申請,該所在2個工作日內受理,受理后5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意見,交易所重組審核機構不進行審核問詢,無需就交易提交重組委審議。
業內人士表示,簡易審核程序通過精簡流程,能有效減少市場主體交易成本,助力激發市場活力。
上交所表示,將以本次規則修訂為契機,進一步提升重組審核效率,提升監管包容度,同時持續加強監管,引導交易各方規范開展并購重組活動。
自證監會2024年9月發布《關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市場改革的意見》(“并購六條”)以來,并購重組市場規模和活躍度大幅提升,上市公司累計披露資產重組超1400單,其中重大資產重組超160單。今年以來,上市公司籌劃資產重組更加積極,已披露超600單,是去年同期的1.4倍;其中重大資產重組約90單,是去年同期的3.3倍;已實施完成的重大資產重組交易金額超2000億元,是去年同期的11.6倍,資本市場功能得到有效發揮。
證監會主席吳清表示,要更好發揮資本市場并購重組主渠道作用,進一步完善“并購六條”配套措施,以更大力度支持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圍繞產業邏輯“強身健體”、激發活力、提高質量,不斷提升創新能力以及風險抵御能力。
業內機構普遍認為,并購重組市場活力有望得到進一步釋放。西部證券認為,《重組辦法》從多方面放松相關要求,有助于提升并購重組市場規模和活躍度,優化資源配置。
開源證券認為,“并購六條”落地以來,央國企整合與硬科技并購已逐漸成為本輪并購重組浪潮的兩大核心趨勢。一方面,在國企改革政策支持、產業轉型升級、集團資產證券化與市值管理考核等多重因素的驅動下,央國企有望成為新一輪并購重組浪潮的主導力量。另一方面,支持科技型企業并購重組的相關政策頻繁發布,重點提出要優先支持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科技型企業并購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