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出行的出現,為解決城市交通問題帶來新的思路。近日,東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松做客新華網演播間,就共享出行分享觀點。他認為,對于交通出行工具,從“擁有”到“使用”,共享出行或將成為未來公共交通的主流。共享電動自行車的出現,既滿足了公眾的出行需求,又保證了出行安全。他呼吁加強法律法規保障,進一步規范共享電動自行車的定位。
《城市公共交通條例》的頒布實施,為城市公共交通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在推動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高效率發展的背景下,支持共享出行的發展尤為關鍵。顧大松指出,共享出行作為一種新興的交通業態,被視為公共交通的有益補充,為解決城市交通問題提供了新的思路。
隨著自動駕駛技術的普及,共享出行的角色或許會發生變化,成為公共交通的主流。自動駕駛的出現不僅將改變交通方式,也將改變人們的出行習慣,從擁有車輛轉變為更注重車輛的使用,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共享化。這種變化不僅體現在技術的革新上,也反映在人們的出行理念和習慣上,共享出行的發展趨勢值得關注和期待。
顧大松表示,電動自行車作為一種機動化的出行方式,其定位在法律上被定義為非機動車,但其速度和性能已接近機動車的水平,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法律與現實需求之間的差異。共享電動自行車的出現,通過統一管理和標準化的操作,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的問題。政府和企業應共同推動共享電動自行車的發展,通過法規引導和市場機制,實現共享電動自行車與私人電動自行車的和諧共存,以提高城市交通系統的整體效率和安全性。
顧大松指出,共享兩輪車要進一步發展,還需要解決背后的法律問題。他認為,新業態的定位應通過立法予以明確,以實現中央與地方立法的協調一致。這種平衡立法不僅有助于新業態的發展,也為傳統業態提供了規范和指引。
顧大松認為,我國共享出行的發展,既體現在數量上的快速增長,同時也體現在質量上的不斷提高,在全球處于領先地位。在法律法規保障下,共享出行企業也在不斷創新技術和管理手段,提升用戶的接受度和服務的安全性。未來,在多元化共治模式下,多方通力合作,將為共享出行規范發展提供更加科學的技術支持和治理方案。
策劃:常燁
統籌:張寶玉
記者:高海英
編導: 權敬
攝像:馮柯
視頻:龔寧 宋如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