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關于調整保險資金權益類資產監管比例有關事項的通知》,優化保險資金比例監管政策,加大對資本市場和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
《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舉措:一是上調權益資產配置比例上限。簡化檔位標準,將部分檔位償付能力充足率對應的權益類資產比例上調5%。二是提高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的集中度比例。三是放寬稅延養老比例監管要求。
《通知》的發布是優化保險資金資產配置的重要舉措,有利于促進保險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更好發揮長期資金和耐心資本優勢,將從多個層面實現多贏。
一是為資本市場注入更多穩定性。保險資金規模大、久期長,是資本市場稀缺的長期資金和耐心資本。
二是為實體經濟增加“金融活水”。保險資金高度適配產業升級發展的資金需要,進一步拓寬權益投資空間,有利于發揮保險資金價值投資、長期投資優勢,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三是增強保險資產配置的靈活性。長期低利率環境下,權益投資對提升險資收益的重要性日益凸顯。上調權益資產配置比例上限、簡化檔位標準,有利于發揮保險機構能動性,把握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機遇,提升保險資金資產負債匹配的質量和效率,對于增強保險經營的穩健性具有積極意義。
《通知》發出后,多家保險機構表示,堅定看好中國資本市場發展前景,將發揮險資長期投資優勢,做好真正的耐心資本。
需要注意的是,保險資金的負債端屬性決定了其對絕對收益的追求,新金融工具準則下權益資產波動對保險機構財報的影響亦需有效施策。因此,保險機構在開展權益類資產配置時,應進一步強化投資風險管理,包括優化資產負債匹配策略,完善投研體系,加強對各類賬戶資產的風險收益特征研究,以及靈活運用多種綜合金融工具和投資策略。
《通知》亦要求,保險資金運用應當遵循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和資產負債匹配原則,分析各類賬戶資產的風險收益特征,合理安排各類資產配置比例,完善風險監測、控制和報告機制。
總而言之,保險資金開展權益類資產配置需科學施策,在積極發揮長期資金和耐心資本優勢的過程中增強底層資產穩定性,進而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充分發揮保險業的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作用。(記者 鄧雄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