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16日電 題:民宿何以成為“幽靈”?
新華網記者吳文詡
興沖沖到了旅游目的地,卻發現網上預訂的民宿像“幽靈”一樣消失了……
近期,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幽靈民宿”消費糾紛案件。此前,原告孫先生在某APP平臺上成功預訂民宿,臨時被告知無法入住。更讓人咋舌的是,不僅民宿沒有訂單中展示的房型,竟然也從未接到過平臺訂單。這一事件導致孫先生及家人外出期間被迫多次更換酒店。最終,朝陽法院一審判決提供預訂服務的旅行社賠償損失3500余元。
記者調查發現,一段時間以來,有關“幽靈民宿”的消費糾紛屢屢見諸網絡投訴平臺。有的地址模糊不清,有的房型“貨不對板”,甚至有的連訂單都是假的。
“幽靈民宿”亂象既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潛藏著安全隱患。有律師提醒,有的“幽靈民宿”既無工商登記手續也未到派出所備案,民宿內的消防設施、衛生和安全保障條件等也達不到旅游住宿標準,旅客人身財產安全難以保障。
有消費者質疑,問題房源為何能在平臺上線;還有消費者反映,退款理賠門檻較高,被迫吃下“啞巴虧”……這些情況都值得重視。
民宿連著八方游客體驗的“剛需”,是游客深入了解旅行目的地風土人情的“中轉站”之一,也是釋放文旅消費潛力的重要抓手。絕不能讓部分不良商家將民宿當成“投機”的暴利工具。
清除“幽靈民宿”,必須系統性治理相關灰色利益鏈。
這是數字時代消費者擁抱“詩與遠方”的美好期待,也是法治護航文旅消費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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